習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


 

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發表了重要講話,從11個方面系統闡述了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思想,為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實現中國法治現代化指明了前進方向。這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最重要的成果,就是确立了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指導地位。

全面依法治國的戰略地位

随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習近平總書記以巨大的理論勇氣和堅韌的行動意志,緊密結合新的時代條件和治國理政的實踐要求,運用馬克思主義法治基本原理和方法論原則,從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的戰略全局中深入考察當代中國法治發展的内在矛盾運動,深刻把握當代中國法治發展的戰略方位,切實加強全面依法治國的戰略謀劃,科學論述了在新的時代條件下為什麼要實行全面依法治國、怎樣實行全面依法治國這一重大時代課題,有力推動了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的時代進程。

在中國這樣一個幅員遼闊、人口龐大、民族衆多、國情複雜的發展中的社會主義東方大國,中國共産黨要跳出“曆史周期率”,實現長期執政,确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就必須悉心做好為民族複興籌、為子孫後代計、為長遠發展謀的戰略謀劃,堅定不移地厲行法治,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從而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長期性的制度保障。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中國夢的曆史征程上,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全面依法治國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要推動我國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可持續發展,就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從法治上為解決這些問題提供制度化方案”。因此,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我們要更加重視法治、厲行法治,“堅持依法應對重大挑戰、抵禦重大風險、克服重大阻力、解決重大矛盾”。要從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實際出發,深入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既要立足當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深層次問題;又要着眼長遠,築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積法治之勢,促進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長期性的制度保障。”

全面依法治國的政治方向

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是一項開創性的偉大事業,必須堅持正确的方向。全面依法治國這件大事能不能辦好,最關鍵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證是不是堅強有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及其政治發展道路的有機組成部分,“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在法治領域的具體體現”,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和成就的集中體現,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這三個方面實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核心要義,規定和确保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制度屬性和前進方向”。

一是堅持黨的領導。中國共産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正确認識和處理好黨的領導和全面依法治國的關系這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是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核心問題。隻有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才能确保全面依法治國的正确方向。在新的時代條件下,必須“健全黨領導全面依法治國的制度和工作機制”。深入推進黨的領導制度化、法治化,實現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保障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有效實施。

二是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在當代中國的社會變革進程中,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的根本保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制度優勢是一個國家的最大優勢,制度競争是國家間最根本的競争。制度穩則國家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核心要義之一。“我們要建設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法律表現形式。”因此,堅持和拓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就必須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通過法治促進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為當代中國發展提供堅實的法治制度保障,進而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發展進入新境界。

三是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是中國共産黨人把馬克思主義法治思想的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法治實際相結合的曆史産物,集中體現了中國共産黨人治國安邦的基本法治理念,是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的基本理論準則。習近平總書記把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确立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核心要義之一,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理論指導和學理支撐,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行動指南。”推進新時代的中國法治建設,必須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根本遵循,悉心把握全面依法治國面臨的曆史性任務,着力解決影響法治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性、機制性、保障性障礙,奮力推進建設法治中國、實現中國法治現代化的偉大實踐。

全面依法治國的總體格局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加強國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建設、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擺在關乎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大議程之中進行戰略謀劃和紮實推進。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明确了新時代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建設的總體目标;十九屆五中全會進一步強調“十四五”時期國家治理效能要得到新提升,到2035年基本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建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因此,要深入推進法治領域改革,深入推動新時代國家制度與法律制度與時俱進、不斷完善和發展,為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打下堅實的法治基礎。

抓住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這個“總抓手”。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涉及很多方面,在實際工作中必須有一個總攬全局、牽引各方的總抓手。這個總抓手就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依法治國各項工作都要圍繞這個總抓手來謀劃、來推進。”這就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法治中國确立了戰略目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一個内涵豐富、外延廣泛的法治概念,是由法律規範體系、法治實施體系、法治監督體系、法治保障體系和黨内法規體系所組成的、反映國家法治運行狀态的法治共同體系統,在很大程度上構成了當代中國法治運行狀态與機理的“指示器”。因此,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内法規體系。”

把握全面依法治國的工作布局。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在共同推進上着力,在一體建設上用勁。堅持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對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具有關鍵性意義。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法治政府建設是重點任務和主體工程,要率先突破,用法治給行政權力定規矩、劃界限,規範行政決策程序,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工作布局的過程中,要從目前法治工作基本格局出發,突出重點任務,堅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因之,“要繼續推進法治領域改革,解決好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領域的突出矛盾和問題。”要以推動立法高質量發展為出發點,積極推進國家安全、科技創新、公共衛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範風險、涉外法治等重要領域立法;以加快建成法治政府為目标,着力解決執法不規範、不嚴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為、亂作為等突出問題;以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為重點,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管理,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讓人民群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以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為抓手 ,抓住領導幹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這個“關鍵少數”,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切實增強普法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努力營造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法治中國的濃厚法治氛圍。

(作者為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法治現代化研究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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