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疫情防控彰顯人權保障
在中國戰“疫”鬥争中,習近平總書記始終強調,要把人民群衆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在人權理論和實踐中,生命和健康權始終被稱之為基本人權。這次疫情防控阻擊戰,我國始終以人民的生命健康權為中心,以保障每一個公民的基本權利為出發點,使我國公民在疫情期間的基本人權得到尊重和保障。
人民的生命健康是最基本人權
疫情發生以來,我國政府就将每一位公民的生命健康權作為第一位的基本人權予以保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群衆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始終是第一位的,疫情防控是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從以下四個方面具體落實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權:第一,中央政府向湖北派出專業指導組,推動加強防控一線工作;第二,調配全國資源,優先保障湖北省和武漢市急需的醫護力量和醫療物資,确保武漢市民生活必需品供應;第三,湖北省和武漢市加快建設集中收治醫院,做到“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及時将确診患者、疑似患者、無法排除感染可能的發熱患者、确診患者的密切接觸者這“四類人員”集中收治、隔離;第四,努力提高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死率。新建火神山、雷神山兩座醫院,集中收治重症患者;針對數量巨大的輕症患者,武漢征用多家場館、學校、公共設施改造成方艙醫院;湖北各地也不斷推進方艙醫院建設,并得到來自其他19個省區市精銳醫療資源的支持。這使得每一個患者得到及時、安全和穩定治療成為可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繼發出一級響應,并對保障人民群衆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因地制宜提出細化措施。一是各地向社會公布了新冠肺炎各級定點收治醫院名單,按照“集中患者、集中專家、集中資源、集中救治”的原則,統籌安排和科學調配醫護力量,全力做好設備、床位、藥物等物資準備,全力開展應急科技攻關,及時收治所有确診患者,全力以赴救治每一位感染患者;二是一些地方為了減少不必要的交叉感染風險,多家三甲醫院推出互聯網醫療服務,通過專家在線問診的方式提供免費咨詢;三是各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出台了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工作的若幹措施,保障人民的身體健康;四是各地相繼發布新冠肺炎疫情緊急心理危機幹預實施方案,針對不同人群實施分類心理危機幹預,保障個體的心理健康。盡可能保證了感染者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醫療,體現了在戰“疫”中以保障人的生命健康為第一要義。
平等對待是人權保障的黃金規則
我國政府在抗擊疫情的過程中,堅持同等标準、優待弱勢的平等保護原則,對待病人一視同仁。同時,也堅決杜絕戰“疫”過程中針對湖北籍或武漢籍公民的歧視行為。湖北省和武漢市及其他地方政府公布了對湖北籍或武漢籍返程人員的平等保護措施:一是籍貫或常駐在武漢,由于春節的原因到了外地,現在希望回到武漢的人員,所在地的有關部門做好對接,保證他們返回武漢。二是在武漢工作,春節前回家鄉過年,現在需要返回武漢工作的,武漢優先安排保障城市運行和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人員的返漢。三是協調安排專門酒店賓館作為湖北籍遊客的定點接待酒店,為他們在外地隔離,暫不返鄂提供休息場所。
各地方政府出台相應措施,實現疫情期間對特殊群體、弱勢群體權利的平等保護。一是各地政府向廣大農民朋友發出倡議書,倡議疫情期間做到“九要九不要”的公共衛生保障,特别要求基層一線的扶貧幹部,要引導幫助貧困群衆落實防控措施,确保不漏一戶、不落一人;二是各地政府推遲幼兒園、中小學、高等院校開學時間,對養老機構、精神病醫院、康複中心等實行封閉式管理,并建立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做好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等弱勢群體的心理疏導,并通過電話、視頻等方式與親友加強交流;三是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當地政府組織工作人員深入流動聚居區,通過懸挂條幅、張貼倡議書、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使用多種少數民族語言進行疫情防控和公共衛生知識宣傳。
法治完備是人權保障的制度基礎
戰“疫”行動離不開制度性的保障,法治原則是非常時期采取非常措施的合法性根基,也是實現特殊時期人權保障的底線。2月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指出,要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發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會議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全面依法履行職責,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在處置重大突發事件中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提高依法執政、依法行政水平。各有關部門要明确責任分工,積極主動履職,抓好任務落實,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切實保障人民群衆生命健康安全。
全國各地方立法機關也相繼加強疫情期間的合法性審查工作。部分省份的人大常委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地疫情防控期間的工作實際,分别通過了本地關于依法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對戰“疫”期間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進行了清單式列舉,并對照各地相關法規和規章,明确了防疫期間的數種禁止性行為,為我國采取的合法戰“疫”行動提供了法源保障。 最高檢對外發布首批十個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涉及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傷醫、制假售假、哄擡物價、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等七類犯罪。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國檢察機關依法辦理各類妨害新冠肺炎防控犯罪案件,在介入偵查引導取證、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各個環節依法把握違法行為與刑事犯罪的界限,為疫情期間社會秩序安定、民衆權益保障提供了司法保障。
民生工程是人權保障的重要舉措
這場戰“疫”行動不僅是對我國公共衛生應急體系的考驗,更是對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考驗。可以說,民生保障,是戰“疫”行動中最為根本的人權保障。因此,各地按照中央的統籌安排,相繼出台了複工複産、物資保障、交通運輸、能源保障、減稅扶持、勞動保障等一系列支持民生權利的舉措。一是引導企事業單位錯峰上班、居家辦公和農民工分批有序到崗。确保防控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等穩定供應,支持企業盡快複工,建立綠色通道,确保物流配送暢通和銷售網點生活必需品及時補貨。二是做好煤電油氣供應保障。強化屬地政府和企業責任,做好生産恢複後的疫情防控。三是鐵路民航等采取隔座乘車乘機等降低疫情傳播風險。四是學校可根據防控需要适當推遲開學、錯峰開學,做到“停課不停學”。五是落實财稅金融、政府收儲等政策,協調解決原料、用工等困難,促進醫用防護服、口罩等增産增供,進一步保障武漢等重點地區需要。六是減免中小微企業租金,落實國家稅費優惠,減免地方相關稅費,支持民營經濟複蘇發展。七是對異地就醫患者先救治後結算,報銷不執行異地轉外就醫支付比例調減規定,簡化備案流程,推廣電話、微信、互聯網等備案渠道。八是企業因疫情影響停工停産,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應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據職工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标準支付工資;企業沒有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标準的80%支付職工生活費。
以上種種措施,反映了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行動中的“民生晴雨表”:日常生活“米袋子”“菜籃子”和“果盤子”,水電氣能源的供應,交通出行方式和工具的選擇,兒童上學與課業輔導,中小微企業的稅負減免,個人與企業用工保障等等民生福利,個人的發展權、受教育權、勞動保障權等一系列經濟社會文化權利,也成為增強我國人民戰“疫”信心的“民心”人權。
信息公開是人權保障的基本要求
在疫情防控中,信息公開十分重要。在大數據技術支持下,我國做到疫情信息高度透明,調度智能平衡,病情監控到位。一是充分利用我國互聯網技術、平台優勢和發達的物流、電商的數據化信息優勢及專業化的效率優勢,從各大數據平台,實現新冠肺炎疫情的實時直報。二是針對互聯網上的疫情虛假信息,加大信息公開力度,通過全國疫情實時動态等平台,及時通報全國疫情狀況。三是在大數據平台上,可以通過遷徙地圖、附近疫情、患者求助、免費問診、發熱門診等功能實現線上交互,并同時發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疫情和海外疫情數據。四是互聯網技術先進地區,已經依托大數據,針對正在開展的複工複産,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實現大數據戰“疫”、智能雲與高效運轉的智慧城市、數字政府、指尖計劃等互聯結合,快速組建四大應急大數據智慧調度平台:應急大數據指揮平台、應急物流指揮平台、應急物資保障平台、應急城市交通指揮平台。五是中央與地方開始同步建立慈善大數據監管子平台,做到慈善款項支出明細、定向捐贈物資流向、慈善物資質量保障的全時全鍊全網全方位監管,公民的知情權、批評權和監督權得到了切實保障。
人民的幸福生活就是最大的人權,而幸福生活的最大前提是人的生命和健康。這是對人權概念最好的诠釋。我國戰“疫”得到了包括世界衛生組織專家在内的國際社會各界人士高度肯定。因為,中國的抗疫體現了對生命的最好尊重。隻有經曆苦難,才最能懂得“人權”一詞的内涵。我們完全相信,在接下來世界範圍的戰“疫”,我國政府将會秉承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和世界人民一道共同抗擊疫情并奪取勝利。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執行院長、教授)